设施条件
- 电气,通信及公共利用设施 : 1栋/1,010坪
- 确保工业用水, 地下水 : 3,300吨/1日
- 污ㆍ废水处理场设施 : 1,750吨/1日
- 码头, 水养场设施 : 3处 - 200m
- 附带设施, 进入道路,电力,通信,工业用水,上ㆍ下水道等基础设施完备
入住对象
- 工业制品制造业,农水产品加工业,工业用机械设备
- 仓库,输送,装卸,运输业,服务业,租赁业等
- 地域特化事业(鱼贝类 养殖场)
- 入住企业事业支援及提高员工福利的事业 等
营造面积:559,721.5㎡, 出售面积 394,869㎡, 出售价格 每坪效311,500元
入住申请咨询
- 申请期间 : 住满为止
- 出售接收 : 经济产业科 投资开发负责人
- 咨询处 : TEL) 061-550-5561, 5122 fax) 061-550-5549
其他支援事项
依据税务支援(2005. 1. 5修改) - 地方税法 第276条 第1条,总统制定的要新建或增建工业用建筑物者
100%减免取得税, 注册税(针对行业)
- 工厂,知识产业, 文化产业, 信息通信产业, 支援储备设施用建筑物及与此直接相关的教育ㆍ研究ㆍ信息处理ㆍ流通设施用建筑物
- 废水处理业, 废物收集及处理业,保管及仓库业,货物站之外的物流设施的设置及运营事业,运输业(客轮运输业除外),工业用机械设备租赁业,电气业,地域特化事业,煤气供应设施用及集团能源供应设施用建筑物
- 研究开发设施及试验生产设施用建筑物
- 管理机构为产业园区的管理,入住企业支援及劳动者的福利设置的建筑物(用于收益事业用部分除外)
财产税(综合土地税) 5年期间100% 免除(从合同日起 5年)
- 技术经营指导
- 中小企业振兴园区的经营及技术指导
- 销售生产产品出口支援,政府公共购买机构优先顺序签约
- 出口支援及介绍大企业销售系列化